东莞时间网讯 “企业要主动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工作,相关镇街要为申报企业提供专业指导服务。”昨日下午,2017年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动员会在市会议大厦召开。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负责人,以及我市各镇(街)科技主管部门、科技企业孵化器、行业协会等单位负责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有意向申报高企和培育入库的企业代表共1000多人参加了本次动员会。
企业要主动做好高企申报工作
我市将继续抓好创新驱动战略“牛鼻子”,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培育、认定和申报工作。
昨日的动员大会上,市科技局副局长卢钢作了动员讲话。对于申报企业,卢钢表示,要有为什么申报、怎么样申报、申报后续工作的认识,企业工作人员要从思想上提高认识、端正态度,申报高企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家高企税收优惠政策的战略意图,减免企业所得税反哺企业开展研发,高企自己要主动做好申报工作,申报后积极做好税收减免申请工作。
对于服务机构,卢钢表示,既要遵循市场规律,也要做好行业自律,不能误导申报企业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不能弄虚作假编造企业申报材料,不能胡乱收费尤其不能以财政扶持资金占比收费。对于镇街,卢钢表示,要有政治高度,从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工作考核的要求去开展工作;要有宣传广度,推广大范围、多模式、多渠道的宣传方式,有服务深度,熟悉政策,为申报企业提供专业指导服务。
首次认定高新企业奖励30万元
会上,省技术经济研究开发中心副主任张志强详细讲解了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申报有关政策、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我市有关专家讲解东莞市高企扶持政策;我市税务部门负责人讲解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有关政策;与会专家还针对企业关注的部分热点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
事实上,我市对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奖励多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根据《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育苗造林计划(2018-2020)》规定,进入省高企培育库的企业直接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首次认定的高企一次性奖励30万元,认定成功出库之后还有一次性奖励30万,对当年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高企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此外,高企还享受高新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的扶持,根据相关规定,每家企业入库奖补额在95万元到300万元之间。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最新出台的《关于东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专项资金及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2017年3月1日起,申报并获得我市高企认定,重新认定,和进入省高企培育库的企业,必须在企业统计互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并经统计部门核定建有研发机构,才能享受市财政给予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10万元、5万元。
至于税收优惠方面,市税务部门负责人表示,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